日照愛心大藥房有限公司
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公開制度體系,推動公司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依法確定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范圍和程序,同時嚴格保護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安全。
(二)內容真實準確。確保公司公開的信息內容真實、數據準確、發布及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積極穩妥推進。堅持穩步推進,總結經驗、確保實效。在迅速推動公司信息公開的同時,穩步推進各部室信息公開工作,實現信息公開全覆蓋。
(四)明確公開主體。按照“誰形成誰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要求,明確信息公開責任。
(五)明確公開時限。根據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分為長期公開、定期公開、分期公開和即時公開。長期公開主要指上級部門、集團及本公司的有關政策規定、工作制度等具有長期性、固定性的內容。定期公開主要指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原則上每半年或年底公開一次。分期公開主要指動態性、階段性的工作,應根據進展情況分期逐段公開??缒甓鹊墓ぷ鞒措A段公開外,還應在工作結束時進行總結性公開。即時公開主要指臨時性工作,對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政策界限、辦事過程、辦理結果、整改情況必須隨時公開。
(六)規范公開程序。明確對外公開信息的形成、審查、批準等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時限和歸檔要求,規范有序地公開企業信息。
(七)加強事前審查。在公開信息前,要對擬公開信息進行審查管理,匯總所需公開信息后,經公司主要負責人簽批完畢后再進行公開。企業公開的信息,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關于信息公開的其他禁止性規定。
(八)開展風險評估。要加強對公開信息的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防范、化解和回應預案。對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公開前須征得第三方同意,但不公開可能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九)完善載體形式。日照交通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方門戶網站(http://www.kaixingzn.com/)設有信息公開專欄,公司將相關信息匯總后報送至日照交通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由集團公司辦公室在官網代為進行信息公開。同時,要結合實際,針對不同的信息選擇適合的公開形式,如公告欄、宣傳欄等,增強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權威性。
二、信息公開內容
(一)基本信信息
1.機構概況
(1)機構設置:是否及時公開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情況。
(2)工作職能:是否公開本單位的主要職責權限情況。
(3)領導信息:是否及時公開單位領導名錄和分管工作情況。
(4)聯系方式:是否公開本單位的辦公地點、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信息。
(5)應急管理:是否及時公開與公眾生產生活相關的突發緊急情況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事態發展、評估結果和應急處置情況。
(6)采購信息:是否及時公開用于社會公共服務的重大項目招投標情況和重要物資設備采購情況。
2.政策法規
(1)行業性政策法規:是否公開行業性政策、法律、法規;各級惠民政策及貫徹落實情況等。
(2)內部規章制度:是否公開本單位工作規則、行為準則、崗位職責、服務標準等規章制度。
(3)重大事項:是否及時公開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定、方案、標準等重大事項的制定出臺及調整變動情況。
3.辦事信息
(1)辦事指南:是否主動公開辦事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時限、辦理流程、辦事結果;需提交申請材料的示范文本等。
(2)便民服務電話:是否主動公開本單位的便民服務電話。
(二)重點信息
1.基本信息:是否公開工商注冊登記等企業基本信息。
2.管理信息:是否公開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重要人事變動、員工招聘、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情況。
3.經營情況:
(1)是否主動公開企業主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
(2)企業重大改制重組結果。
(3)國有產權轉讓、企業增資、資產轉讓等國有資產交易結果信息。
(4)法定代表人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
(5)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4.履職情況:是否及時公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重點工作情況。
5.其他情況:
(1)有關機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2)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等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公司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公司領導分管信息公開工作。將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并保障好信息公開所需的人力、物力和經費支持,切實落實工作主體責任。
(二)完善工作機制。公司上下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三)提高隊伍素質。要加強信息公開學習培訓和工作交流,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增強政策把握能力、信息發布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不斷提高主動公開的質量和水平。
(四)強化監督檢查。對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或未按規定進行公開的,嚴肅批評、公開通報;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責令其糾正,消除負面影響,并依法轉有關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